摘要:
目的 观察非头部反复取皮治疗大面积深度烧伤的临床效果. 方法 2004年1月-2012年12月,笔者单位收治9例Ⅲ度面积大于或等于70% TBSA伴头部Ⅲ度烧伤患者,采用Zimmer气动取皮刀于胸部、腹部、上臂、大腿、阴囊、足背及足趾反复取皮,行异体皮+自体微粒皮移植术、新鲜条状猪皮与自体邮票皮相间移植术、自体邮票皮游离移植术、Meek植皮术修复全身创面.观察各供皮区取皮间隔时间、取皮次数、愈合时间,各h手术次数,创面完全封闭时间,患者住院时间及治疗结果.对供皮区愈合时间行单因素方差分析. 结果 胸部、腹部、上臂、大腿、阴囊、足背及足趾取皮间隔时间、取皮次数、愈合时间分别为(13.63 ±1.25)、(13.05±1.00)、(13.67 ±0.94)、(13.42 ±0.69)、(14.00±0.21)、(11.23 ±0.28)d,(3.60±2.07)、(3.96±1.74)、(2.67±1.53)、(2.75±0.95)、(3.00±0.15)、(3.81±1.22)次,(6.13±0.19)、(6.03±0.42)、(6.06±0.59)、(6.19±0.24)、(5.51±0.17)、(6.31±0.27)d,愈合时间总体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(F=2.45,P>0.05).9例患者共行异体皮+自体微粒皮移植术4次,条状猪皮与自体邮票皮相间移植术19次,自体邮票皮游离移植术17次,Meek植皮术12次.本组患者创面完全封闭时间为伤后60~100(81 ±17)d;住院时间31~195(110±56)d;8例存活,1例死亡. 结论 对于头皮不能利用的大面积深度烧伤,采用Zimmer气动取皮刀取皮,身体其他部位同样可反复供皮,达到封闭创面的预期效果。